“紐倫堡審判”(1945.8-1949)是根據二戰後蘇聯、英國、法國、美國簽訂的《關於起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首要戰犯的協定》(倫敦憲章),由四國法官組成的歐洲國際軍事法庭在德國紐倫堡設立的。此後,不同級別的德國頂級戰犯在美國接受國內民事法官的審判。“東京審判”(1946.4-1948.11)是由11名法官組成的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這兩次審判界定了國際戰爭法中戰爭罪的內涵,確立了追究戰爭罪個人刑事責任的新原則。從1946到1950,經聯合國大會確認,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將這些原則匯編成“紐倫堡原則”。
紐倫堡:
流程:快速
結果:德國法西斯被徹底消滅。
影響:歐洲和平
東京審判:
流程:馬拉松
結果:可以徹底根除日本法西斯毒瘤。
影響:為東亞和平留下永久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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