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派出所拘留壹個人最長時間是多久?

派出所拘留壹個人最長時間是多久?

被公安機關拘留的人,壹般可以拘留8至24小時,但不得超過24小時。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3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核實,詢問核實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以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7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或傳喚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強制傳喚的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強制傳喚等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 上一篇:北京十大刑事律師事務所
  • 下一篇:起訴婚姻詐騙可以嗎?我能得到多少賠償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