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彭艷1997年7月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後,在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官、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公訴二處副處長、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8年2月競聘公訴二處處長。彭艷總是以堅定的理想信念、執著的事業追求和樂觀的生活態度勇敢地迎接命運的挑戰。她先後獲得“北京市女勞模”、“北京市模範檢察幹部”、“感動昌平十大道德模範”、“昌平勞動獎章”、“北京市人民滿意模範警察”等稱號。2010年2月獲“全國模範檢察官”“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榮立壹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