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壹審刑事案件;在本地區有較大影響的第壹審民事案件、經濟糾紛和行政案件;不服轄區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案件;
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抗訴案件。涉及設在西城區的國家部委的壹審行政案件也由北京市人民法院審理。北京市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集中在中央黨政領導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屬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和超大型國有企業。社會、經濟、人文結構的獨特性,使得各類訴訟案件呈現出“規格高、難度大、類型新”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