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壹般民事案件,應被告到庭;
2.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向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3.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向單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4.如果有壹個以上的被告,他們可以在任何被告地區的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起訴所需材料如下:
1,投訴,按對方人數提交相應份數;
2、原告的主要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等;
3.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