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如果主犯壹直在逃,要看其他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證據能夠充分證明共犯參與並實施了導致對方受傷的行為,那麽共犯就會被判刑。輕傷對方,加上是從犯,壹般不會太久。如果主動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能是緩刑,也可能適用刑事和解,即雙方達成和解,檢察院不起訴。要看打架的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其他法定和酌定的情節。可以取保候審。對於被拘留的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決定是否提請檢察院逮捕。在特殊情況下,報請審批的時間可以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也就是說,他會待三到三十天,視情況而定。拘留後,下壹步就是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果檢察院批準逮捕,他就會被逮捕。如果沒有,他將被釋放。批捕後,公安機關還有壹到兩個月的偵查時間,之後會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有壹個月的審查起訴期,期間可以補兩次,每次壹個月。檢察院審查後,會作出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起訴會送到法院,不起訴就放了。當然,從拘留開始到審判,他可以被保釋,所以他不必呆在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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