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2)秦開刑初字第60號判決書,法官和秦皇島市,河北吳秀萍律師事務所律師塗建軍合謀欺騙法律,欺騙被害人,他們為了幫助罪犯減輕罪責以身試法(2012)秦開刑初字第60號判決書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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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6月1
5日,可是就在6月1
5日之前本人沒有向法庭提交過任何書面材料和簽字,可判決書裏面出現了有本人簽字的諒解書,可以酌定從輕處罪的這句話,河北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法官和秦皇島市,河北吳秀萍律師事務所律師塗建軍,他們就是法律,他們就是政策,拿國家法律當兒戲,就這樣的法官和就這樣的律師,能就在我這壹起案件中造假嗎?造假是他們的輕車熟路,有這們的法官,在有這樣的律師,老百姓在法律面前能得到公平、公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