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這個問題涉及律師的職業道德與社會義務的關系的問題。
新的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的職責首先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次才是維護社會的正義。也就是說在二者沖突的時候,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先。
那麽樓主的問題就不難解決了,律師當然可以為有罪的人作無罪辯護,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