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為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和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市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政法委副書記為副組長,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財政、民政、勞動、婦聯、殘聯、文化、教育、工會等部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
2001,億利達律師事務所與殘聯首次成立殘疾人維權中心;2001至2004年,保寧法律服務與殘聯、鄭源律師事務所與婦聯、紀明律師事務所與工商聯建立了四個維權中心;
2006年,根據《閬中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在農村建立了15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時,為積極配合市委市政府開展古城保護和發展旅遊,針對我市古城下崗、失業、無業人員較多的實際,聯系保寧鎮街道辦事處和古城南街社區,在古城設立“南街社區法律援助工作站”。
2007年從司法局機關科室擠出4間辦公室(約48平方米),投資3萬多元。根據省司法廳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對法律援助大廳進行了裝修和裝飾。
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體系,為特殊群體維權構築了堅實的防線,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各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