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確有先打官司後收費,打不贏官司不收費的律師,這種關系叫做風險代理的官司。
壹、關於先打官司後收費的律師事項
現在的先打官司後收費的律師也是比較多的,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尋找這樣的律師,第1個當然是在各大律師事務所裏面尋找律師,就可以由律師進行風險代理。根據相關的規定,如何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話,那麽律師事務所是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時候,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的收費合同,在合同裏面被約定雙方應該承擔的風險責任以及收費的方式,收費的數額,或者是比例,但是如果是婚姻繼承等民事案件,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等,是禁止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
二、 律師的好處
如果打官司的話,有律師當然是非常好的,因為請了律師,律師就可以根據事實和法律來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是減輕以及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而且律師比普通人來說是更懂法律的,他可以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的合法權益。並且還可以在偵查的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的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所以說打官司請律師,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現在在我國律師的社會地位是非常高的,知識素養也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