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景山看守所呆了壹年多。這麽說吧,看守所壹般不辦理復雜案件,從進看守所到預審階段再到檢察院,壹般需要8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取決於案件的程度。如果案情復雜,需要在檢察院補充偵查,我會回到看守所繼續錄口供。這樣的話,壹年多了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正常的話,大概是1年前。但是判決下來之後,壹般都是通知家屬的,更何況妳還沒結婚。如果妳跟他家很熟,他家不告訴妳,很有可能就是想讓妳分手。否則我會告訴妳的。
為妳分析後只有兩種情況。
1.她的案子比較復雜,目前還在檢察院的階段,等待法院的判決,或者已經判決完了。他不服判決,等待上訴。
2.句子已經說完了,也沒人通知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