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江特大汙染事故引起強烈反響。當地民眾希望通過司法途徑實現民事賠償權,這是國家法律賦予的合法民事權利。要不要打這場官司,怎麽打,贏不贏,都是他們自己的事。人民有權通過法律程序主張自己的權利,壹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充分保障人民的這壹權利。而資陽雁江區司法局作為政府的行政機關,利用職權強制當地律師不受理民事訴訟請求,本質上是典型的行政抗法。
在法治社會,尊重、保護和實現公民權利已經成為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價值之壹。為了實現公民權利,人們建立了包括律師制度在內的壹整套制度組成的公民權利保護機制。普通公民在國家權力面前始終處於弱勢地位,其合法權益很容易受到國家權力的侵犯,更不用說壹些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權力了。這就需要壹種獨立於國家權力和相對人之外的社會力量,能夠為公民和法人提供法律服務,以法律為武器制約非法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