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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頒發的土地證

只授予中國境內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沒有所有權,記住土地使用權最長是50年。到期的話,通過手續延期。

而這些年土地使用權有沒有變化,才發現,在中國,什麽都有可能,妳有書也不壹定知道。

建議先查壹下土地使用權名稱有沒有變化。沒有改變的,應當辦理繼續使用手續。如果已經改名了,先搞清楚原因,如果是保單尋求賠償,如果是其他原因,打官司,能不能贏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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