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去法院起訴,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案情簡單,當事人證據充分,熟悉訴訟程序,就不需要聘請律師;
(2)如果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可以找律師幫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第二,去法院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去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書,根據對方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
2.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驗收後支付相關費用;
4.法院審理了這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