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前不需要交罰金。制定法律來判決和懲罰違法行為的目的是讓犯罪分子知道犯罪的嚴重性,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罪認罰制度是國家為了節省司法調查取證不必要的時間,同時讓犯罪分子獲得壹定的從輕處罰機會而設立的法律法規。認罪認罰不需要先交罰款。這將在案件審理後實施。
認罪認罰程序:1。當事人提出適用認罪認罰制度。2.告知犯罪嫌疑人相關訴訟權利和法律規定,聽取各方對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的意見。3.檢察官提出量刑建議。4、犯罪嫌疑人在辯護人或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聲明。5、檢察官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向法院提起公訴並隨案移送認罪悔罪書等材料。6.開庭審理起訴案件。7.法院采納量刑建議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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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