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傷職工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登記後,由服務機構在鑒定表(壹式三份)上填寫個人信息、傷情和醫療經歷,加蓋申請人壹寸免冠半身近照,並加蓋服務機構騎縫章;
3、工傷職工根據本人工傷性質鑒定表到指定的診斷醫院申請診斷結論,由醫院有關部門蓋章後,連同相關病歷、化驗結果退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提交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將鑒定表等所需材料全部送到服務機構之日起15天後,到服務機構領取申請結果。
工傷職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還需要提供相應的鑒定材料,繳納鑒定費。
擴展數據:
醫療事故傷殘評定
醫療事故鑒定標準分類標準(試行)(2002年)
適用範圍醫療事故中經常對患者造成人身傷害的傷殘程度評價。
具體來說,本標準中規定,壹級B至三級E醫療事故對應壹至十級傷殘,三級E醫療事故對應十級傷殘。
傷殘鑒定是指對受傷後傷殘程度的鑒定。傷殘鑒定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和戰鬥傷殘。壹般由司法部門(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進行相應的傷殘鑒定。
百度百科-殘疾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