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交警二大隊表示,2月22日,榆林交警二支隊特勤中隊根據支隊《關於節假日後統壹組織統壹行動查處酒駕的通知》要求,在轄區內開展了酒駕查處統壹行動。檢查中,通過呼氣測試發現司機吳某酒精含量超標,於是將吳某帶回中隊進壹步核實。
當日22時30分,審訊結束後,特勤中隊民警對吳某進行了抽血化驗。在此期間,他們拒絕合作。在多次勸說無效後,警方決定對吳某強制抽血。在此過程中,吳某反應激烈,並與警察發生肢體接觸,造成當時警察的手部受輕傷。經血液檢測,吳某的酒精濃度為81.3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聲明稱,為嚴厲打擊酒駕違法行為,2月23日,交警二大隊提請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依法對吳某采取刑事拘留。第二天,吳某的家人帶著吳某的病情診斷證明到榆陽分局取保候審,並獲得同意。
3月7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常務會議決定,依法追究吳某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