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
如果已經犯罪,但由於犯罪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則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