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葉某某系被害人葉某成之子。葉某某想把女兒送人撫養,是因為女兒還小,很難再嫁。葉某某母親陸某雲不同意。為此,葉某某生氣了。2018 165438+10月3日下午5時許,葉某某到父母家,問陸某雲是否同意將女兒送人,陸某雲仍不同意。葉某某對陸某雲拳打腳踢,陸某雲跑出屋外。葉某某仍窮追不舍,被鄰居勸退。陸某雲給葉某成打電話講了這個故事。葉某成回家後,對葉某某進行了說教。因意見不合,葉某某持尖刀大打出手。葉某某持刀捅傷葉某成左胸後跑出屋外。葉某成拿著鋤頭追。他剛在門口倒地,葉某某就抓起鋤頭打在了葉某成的背上。村民報警後,葉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120急救醫生到達現場後,發現葉某成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葉某系急性外力作用於胸部致肺破裂穿通傷、心包破裂、主動脈破裂等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們認為,被告人葉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壹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六條第壹款規定,提起公訴的,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