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已建立:1993。
律師人數:2000多人。
律所優勢:律所規模大,在全球28個城市都有分支機構,各方面都不錯。
2.和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成立時間:1994。
律師人數:230多人。
專長領域:刑事訴訟、勞動法、企業並購、外國投資、國際貿易、資本市場等。
3.方達律師事務所。
已建立:1993。
律師人數:700多人。
主要優勢:提供跨境服務,尤其是在香港,擅長資本市場、並購、知識產權、跨境糾紛等。
律師事務所:
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在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內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律師業務的具體分配和指導;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以設立專業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立若幹業務組。
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有合夥律師事務所、律師經營的個體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經營的合作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
後者是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他們所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是沒有區別的。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以普通合夥或者特殊普通合夥的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以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