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非法集資的普通業務人員,不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單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176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破壞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