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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壹般刑事拘留幾天?

壹般情況下,刑事拘留14天,最長拘留37天。如果在刑事拘留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沒有釋放家屬,那麽當事人將被轉移到拘留所拘留;公安最長可以拘留30天,認為需要逮捕的,報請檢察院批準;檢察院將在7日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的,將被羈押人釋放或者取保候審;如果檢察院認為有逮捕的必要,那麽當事人隨後會被羈押在看守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最長拘留時間是30天,加上檢察院7天,所以壹* * *就是37天。刑事案件37天黃金保釋,是指當事人在37天內有兩次取保候審的機會,壹是在前30天向公安機關提交保釋材料進行溝通答辯,為當事人取保候審;第二次取保候審的機會是向檢察院提交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爭取取保候審;兩次取保候審非常重要。如果沒拿到,以後就很難取保候審了。家屬不僅要委托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爭取取保候審,還要為當事人送衣服、匯生活費;如果家人在外地不方便去上海,也可以選擇郵寄的方式;也可以選擇找律師幫忙。畢竟下線去看守所援助窗口是最快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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