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涉毒案件要不要請律師

涉毒案件要不要請律師

法律分析:建議請律師。涉毒案件中,有在偵查階段辯護律師進行會見,了解案件的真實情況,案卷移送檢察院後辯護律師也可以進行閱卷,這些都是非辯護律師所不能做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人的查閱案卷權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壹條 辯護人申請調查取證權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二條 辯護人對特定證據的處理原則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三條 辯護律師的調查取證權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 上一篇:上海法律援助中心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 下一篇:2010年司法考試報名的時間和條件都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