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什麽是誹謗罪自訴?流程是怎樣的?

什麽是誹謗罪自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提起自訴時,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在法定時效期間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自訴壹般采用書面形式,即應提出刑事自訴,並提交法院。但是,如果自訴人寫自訴書確實有困難,可以口頭告知,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制作書面告知,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 上一篇:香港內地民商事判決司法互認及執行是否需要委托香港律師?
  • 下一篇:昭通市律師數量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