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或檢察機關的申請,就犯罪行為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聯合審理的訴訟活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具體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檢察官提出申訴後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後,應當在五日內將附帶民事起訴狀副本送達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相鄰的民事訴訟應當與刑事案件壹並審理,特殊情況需要分案審理的,應當先刑民;
4.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傳喚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