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包括:根據與客戶協商的內容,擬定委托合同,準備委托手續;聯系公檢法準備會議問題提綱,協助會議;復制起訴的證據材料;就研究材料撰寫法律意見書和辯護意見;準備出庭;庭後寫代理詞;至於調查取證的風險,必須由指導律師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