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事人不可能像律師壹樣專業的掌握法律,而說出的每壹句話,以後都可能作為對自己不利的供述;
律師在場可以避免警方或者檢方利用訊問技巧誘供,可以有效避逼供,有效避免回答不在法定回答義務內的問題,可以督促警方或者檢方依法辦案,最大限度保障人權;
因為法律是專業性問題,且出於保障人權,法律規定涉及刑事的必須有辯護人,如果沒有辯護人,國家出錢請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師的作用見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