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收到的傳票會明確寫明下次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妳可以按照傳票上寫的時間和地點去法院調解。《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擴展數據:
收到的法院傳票如下:
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妳們可以互相和解,達成協議。建議達成共識後,法院出具調解書。法院送達傳票時,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簽收。
因為不管傳票簽不簽,後續的訴訟都會照常進行。傳票不簽,後續訴訟對自己(公司)不利。因為妳拒絕傳喚,不到庭,就相當於妳放棄了舉證等參與訴訟的權利。
鳳凰城。com-法院傳票被隨意丟棄的尷尬
新華網-如東法院審結首例破產和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