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征兵政治審查規定》第八條不得征集服現役: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親屬,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本人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主要家庭成員有沒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或者嚴重的政治問題,我無法劃清界限。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過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宗教極端、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等非法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其他親屬為上述非法組織的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