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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打架,對方不同意和解,公安機關該怎麽辦?

雙方不同意調解的,公安機關可以先對案件進行隔離審查,分析案情,制定處理方案。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雙方打架的惡性情節處罰,可能面臨罰款、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輕傷的,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是輕傷,不會面臨刑事處罰,但是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拘留罰款。

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判刑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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