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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縣的限制政策

法律分析:時間限制:65438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7日65438至31年6月30日,所有天氣(包括公休日)都將受到限制。

限行區域:東至跨湖橋、老城段,西至第三義和橋、白雲大道南段,北至松洲北路、行政路、建設西路,南至陸渾大道。

處罰措施:交通限制期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民警路面巡查等方式,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車輛進行處罰。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或者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記12分。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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