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詞語的含義和示例:
1.訴訟當事人:煽動他人提起訴訟以從中獲利的人。
例:沈大年又編了壹份呈文,知府大怒,說他是個刁鉆的訴訟人,壹批兩個差使,押送回常州。——《學者》
2.訴訟當事人:幫助人們處理訴訟事務的人。
比如被告人臨摹,聘請刀筆律師,按照原話多方面斷調,更好地回應敵人的假情假意,壓制冒頭的勢頭。——黃青劉宏《福慧全書,刑名立形》
訴訟示例:
1.王興負責人坦言,由於三聯公司債務違約,部分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賬戶被凍結,可售房產被查封,汽配城項目基本停止建設,暫停銷售。
2.由於附帶民事訴訟有其特殊性,被告人在押,家庭往往比較貧困,還要接受刑事處罰,賠償能力非常有限,這也是兩種判決方式最終無法執行的根本原因。
3.被告人的辯護權是貫穿刑事訴訟始終的壹項訴訟權利。律師作為辯護人,協助被告人行使辯護權。
4.為了給公民起訴提供方便,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訴訟費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