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騙子的手段翻新了,不像以前那麽笨拙了。即使出軌,也要誠實認真。“本合同第二條第壹款約定,乙方應在專場開始前壹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330萬元(含甲方策劃費人民幣30萬元,交通費人民幣300萬元);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全額支付的330萬元費用後,保證本次專場成交額不低於750萬元(750萬),但無約定利潤。即只要貨物達到750萬元,就意味著合同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