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到2015,秦為其弟打工兩年,從未領過工資。2015,秦的老婆生了孩子,家裏沒錢了。然後秦去他哥哥家要了兩次錢,都沒拿到。後來,秦喝醉後去了他哥哥家,當時只有他嫂子和他侄子在家。然後秦和他嫂子又在談工資的時候吵了起來。這時,秦拿著菜刀殺了他的嫂子和他的侄子。這時,他的外甥女放學回家,被秦砍了兩刀(外甥女沒死)。事後,秦去了江蘇,在高速路口被江蘇刑警抓獲。他被送到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看守所,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定秦犯有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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