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在網上被騙後,可直接向其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並主動提供被騙者的信息、被騙過程及所掌握的詐騙案件的全部信息,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可以要求詐騙人返還被詐騙的錢款。
這筆錢能否追回,要看具體情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騙後有轉賬記錄,錢能否追回要看具體情況,由公安機關追回,追回後返還。如遇網絡詐騙,應及時收集交易記錄、交易界面截圖等相關證據,然後向網警或派出所報案。也可以直接報警,告訴警察騙子的手機號、微信號、QQ號、銀行卡號等相關信息。警方將立即凍結相關賬戶,幫助受害者挽回損失;如果妳想在網上舉報犯罪,妳可以登錄網上犯罪舉報網站報警。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2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