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李醉酒駕駛,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後他逃逸,對事故負全責。
鑒於李家屬積極賠償死者46萬元、傷者91萬元,法院取得對方諒解,李悔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處罰。
相關報道:李對大學“10 16”校園車禍案供認不諱。
新華網石家莊65438+10月27日電(記者朱峰)“10 16”河北大學校園車禍案26日在河北省望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0 10 16晚,犯罪嫌疑人李在河北大學新校區生活區醉酒駕駛朋友的邁騰車,將兩名女生撞倒,並被保安和學生拘留。李被警方驗血後認定為酒後駕車。傷者之壹的陳曉鳳因搶救無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