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有權作出答復。當事人應當在答辯書上簽名。委托律師只代表當事人提出意見或提交證據材料,不能代表當事人簽署答辯書。
答辯書的結尾和附錄中陳述了以下內容:
1,提交機關。寫為“特此”“XX人民法院”。
2.寫在右下方。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錄。註明展品和書證的名稱和數量。
擴展數據
特性
民事答辯狀分兩種情況提出:壹是原告向第壹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被告就起訴狀(起訴書)提出答辯狀。第二,本案經第壹審人民法院審理後,壹方不服,提出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提出抗辯。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起訴狀和上訴人上訴狀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副本送達被告或者被上訴人,被告或者被上訴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功能
通過答辯,被告和被訴人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請求進行有針對性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訴求,提出事實和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就可以充分了解訴訟當事人的意見和要求,以及如何合理、合法、及時地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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