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被告人的法定權利,即便是沒有自己請律師,法律規定也要指定辯護人。這是保障人權的要求。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的筆錄與庭審不壹致並不能猜測是律師所為,要有事實,要有證據,所謂的嫌疑應有證據來支持。律師為殺人犯所進行的辯護,並不等於袒護殺人的罪行,也不等於為殺人的行為進行開脫。
警察職責是制止違法犯罪,保護人民。檢察院的職責是審查犯罪,保證無辜的人不被冤枉。法院的職責是審判犯罪,作出判決。律師的職責就是為罪犯辯護,雖然十惡不赦,但是他仍然有得到辯護的權利,律師不能拒絕履行職責。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用戶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我辯護和獲得律師辯護是法定權利,也是人權保護的重要內容。
中國刑訴法的任務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懲罰犯罪是公、檢、法職能部門,必須在嚴格依照刑訴法所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的前提下,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運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
人民網-壹名研究生“殺人犯”的十年洗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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