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10日立集團宣布停止還本付息以來,這場民間借貸糾紛從行政指導下的企業自行債務重組演變為刑事介入。
2011爆發的溫州民間借貸危機期間,立人集團資金鏈斷裂。當年6月31日,立人集團召開“借款人代表大會”。董事會宣布自2011 11起停止支付募集資金及利息,用於資產重組。在單方面宣布不兌現民間借貸後,立人集團董事會董事雷對媒體表示:據集團內部統計,* * *債務約22億元,大部分是民間借貸,只有少部分是銀行貸款,公司資產達到50多億,並不資不抵債。
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兩位受部分債權人委托的溫州律師,也對22億元這個數字表示不同意。據他了解,考慮到立人集團近十年向民間的滾動融資,以及數十億的本息支付,林表示,預計立人集團涉及的民間融資金額可能達到70億至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