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男朋友偷了我的銀行卡,從我卡裏拿走了3000塊錢,現在打電話跑了。他犯了什麽罪,怎麽判?

男朋友偷了我的銀行卡,從我卡裏拿走了3000塊錢,現在打電話跑了。他犯了什麽罪,怎麽判?

1.男女在戀愛時,要綜合考慮這樣的情況是經濟糾紛還是盜竊,不能簡單下結論。

2.如果兩人在壹起時間較短,男友有以戀愛為名騙錢、盜竊財物的故意,則以盜竊罪論處。如果兩個人是因為經濟糾紛引起的,只能算是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案件追究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在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械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上一篇:商丘市裏律師王文化在那個律師事務所
  • 下一篇:律師助理可以做委托代理人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