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在婚姻解除前與他人登記結婚;
事實重婚是指前次婚姻未解除,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仍應當以重婚罪定罪處罰。
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所述,妳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是能證明以下兩點的證據:
1.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
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主要通過親戚朋友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