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合同,按照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並如實記錄。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五十九條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