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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保釋是什麽意思?

當在警察局申請保釋失敗或在警察局沒有獲得保釋時,被捕者將在拘留48小時內決定是否將刑事案件移交治安法院。被告可以在治安法院再次申請保釋,通常是通過私人律師或治安法院的值班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C條對保釋的定義。221)、“獲準保釋”和“獲準保釋”是指壹個人根據他向法院作出的在法院指定的日期還押候審的承諾,被法院從拘留中釋放。

擴展數據:

保釋的壹般程序:

英美要求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盡快被保釋或被法官或警察拘留。壹般來說,取保候審程序分為申請、審理、裁定和救濟四個階段。

適用:此階段壹般在每個訴訟階段結束後,最常見的是犯罪嫌疑人到案後被強制到案。但由於英美國家在壹定範圍內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釋是壹種權利,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被告人不需要自己申請,而是由有權依職權決定保釋的官員批準。

根據英國《刑事司法和公共秩序法案》(1994)第27條,警方可以對被告的保釋附加任何他們認為合適的條件,但要求他必須入住保釋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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