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申請再審時,律師應該向高法提交材料還是親自提交?

申請再審時,律師應該向高法提交材料還是親自提交?

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提交早期申請材料時,可以由律師或者申請再審的當事人(申請人)本人向高院提交。

向高院申請再審是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具體的民事訴訟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可以由當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律師行使。

但如果當事人委托了代理律師,建議代理律師盡量負責向高院提交再審申請材料。如果提交的材料有什麽問題,代理律師會比當事人處理的更好更及時。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僑居國外的中國人* *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僑團認證。

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九十九條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 上一篇:壹點小事惹出的案件有哪些?
  • 下一篇:什麽是杜冤案?從中可以看出哪些問題?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