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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病可以取保候審?

問題1:哪些疾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請教相關規定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殘疾之壹,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可以保外就醫:

壹、精神病醫院(由地區司法鑒定醫院指定)司法鑒定診斷的常見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周期性精神病。

二、各種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包炎、肺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心臟功能三級以上。

器質性心臟病引起的心律失常,如多發性、多源性早搏、房顫、二度以上房室傳導阻滯等。

心肌梗死治療後,仍有嚴重的冠狀動脈功能不全的改變或並發癥。

三、高血壓111期。

四、空洞型肺結核,反復咯血,兩個療程後,支氣管擴張,反復咯血,並並發肺部感染。

肺胸膜疾病和嚴重呼吸功能障礙患者,如滲出性胸膜炎、膿胸、創傷性血氣胸、彌漫性肺間質纖維化等。

5.各種肝硬化引起的失代償期,如門脈性肝硬化、壞死性肝硬化、膽汁性肝硬化、心源性肝硬化、血吸蟲性肝硬化等。

六、各種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經治療後不能恢復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雙側腎結核、腎動脈硬化等。

七、腦血管疾病、顱內器質性疾病引起的肢體癱瘓、明顯的語言障礙或功能障礙等。,治療後。

腦血管疾病,如腦出血、腦血栓、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栓塞。

顱內器質性疾病,如顱內腫瘤、腦膿腫、森林腦炎、結核性腦膜炎、化膿性腦膜炎、重型顱腦外傷等。

八、各種脊髓和周圍神經疾病引起的肢體癱瘓、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各種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癥、脊髓壓迫癥和運動神經元疾病。

周圍神經疾病,如多發性神經炎、周圍神經損傷、治療無效、生活不能自理等。

九、頻繁發作,伴有精神障礙。

十、糖尿病並發心、腦、腎病或嚴重繼發感染。

十壹、膠原性疾病引起的器官功能障礙,治療無效,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結節性動脈炎等。

十二、內分泌腺疾病,很難治愈,要喪失勞動能力,如垂體腺瘤、肢端肥大癥、尿崩癥、庫欣綜合征、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癥、嗜鉻細胞瘤、甲亢、甲減、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甲狀旁腺功能減退。

十三、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

十四、寄生蟲病侵犯肺、腦、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繼發性損害,生活不能自理。寄生蟲病包括囊蟲病、肺吸蟲病、華支睪吸蟲病、絲蟲病和血吸蟲病。

十五、心臟、肝臟等重要器官受損或遺留嚴重功能障礙,各種重要器官手術治療後,遺留嚴重功能障礙,喪失勞動能力。

十六、消化器官和腹部手術有嚴重並發癥,如嚴重粘連性腸梗阻,反復發作,不宜治愈。

十七、肺、腎、腎上腺等器官壹側切除,另壹側仍有病變或明顯功能障礙。

十八、嚴重骨盆骨折合並尿道損傷,經治療後,出現關節內運動功能障礙,或長期不能治愈的尿道狹窄和尿路感染。

19.腦和脊髓損傷治療後,患者出現癡呆、失語癥(包括重度失語癥)、截癱,或肢體功能喪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難以恢復。

二十、雙上肢、雙下肢,壹個上肢和壹個下肢因傷病截肢或喪失功能,無法恢復者。截肢是指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功能喪失是指肢體僵直、畸形、肌肉萎縮,上肢必須達到手舉不起東西的地步,下肢必須達到腳不能負重的地步。

二十壹、雙手完全殘廢或受傷,造成六指以上缺損。六個有缺陷的手指中超過壹半是在掌指關節處切斷的,這必須包括拇指的完全喪失。

二十二、兩個以上主要關節(肩、膝、肘、髖)因損傷出現強直畸形,相當於雙下肢或......>;& gt

問題二:什麽樣的重疾可以取保候審?1.患有嚴重疾病的,在不造成社會危險性的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65條。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問題三:哪些疾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求相關規定?刑訴法規定需要“同意”,但沒有規定必須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幹問題的規定》也沒有規定具體形式,所以理論上口頭和書面形式都可以。

很抱歉,我不能肯定地回答妳口頭批準實際上是否可能。

壹是我國的法典、解釋等對取保候審的定位和解釋。

(壹)擔保人的設立及意義

取保候審是司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擔保,以保證其不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隨時可用的強制措施。(註1)我國《刑事訴訟法》將取保候審制度置於第六條的強制措施之下,說明在我國的學術理論和立法實踐中,取保候審制度的定位是強制措施。

目前,有學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並推斷取保候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壹項權利。但筆者認為,在我國現行刑法體系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但不能認為取保候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取保候審是司法機關的權利。我國設立取保候審是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它是非羈押性強制措施,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落實少羈押政策,提高訴訟效率,減輕羈押場所負擔,降低國家訴訟成本。

(二)取保候審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下列情形可以適用取保候審: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4.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在押人員;5.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審查起訴、審判期限內結案,需要進壹步核實審查的;6.壹些對同壹罪行提出上訴的被告在壹審審判期間因達到或超過刑期而被拘留;7、持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沒有必要逮捕的;8、壹審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緩刑的罪犯,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不能立即執行的。

(3)適用於取保候審的程序

取保候審由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根據案件需要決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有權申請取保候審。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司法機關應當在七日內給予批準或者不批準的答復。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當事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英國保釋制度的主要內容

(壹)英國保釋制度的起源。

英國現代保釋制度始於1967年頒布的《人身保護令法案》。現行《保釋法》頒布於1976。經過20多年的發展,保釋制度已經相當發達。根據英國法律,保釋必須堅持三個原則:壹是保護公眾;第二,確保證據;第三,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潛逃。

在英國,保釋制度分為無條件保釋和有條件保釋。壹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可以獲得無條件保釋。如果情況發生變化,無條件保釋可以改為有條件保釋。附條件保釋主要包括:在指定的場所居住;宵禁(通常在約定的時間和地址);在特定時間向警察部門報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遠離指定的區域或位置;交出妳的護照;交押金;接受電子監控和藥物檢測等。對於壹些嚴重的罪行,不允許保釋。

(二)保釋制度的理論基礎

英國保釋制度深深植根於英美對抗式訴訟模式和自由主義的歷史傳統。自由主義、無罪推定和權利保護是保釋制度生存和發展的三大基石。1.因為...> & gt

問題四:有哪些重大疾病可以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問題五:重疾取保候審有什麽法律依據?10分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時可以傳喚的壹種強制方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第51條、第60條及其他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逮捕,但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等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取保候審。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即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節嚴重,但取保候審時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的必要,應當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合羈押的,如因病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在逮捕前發現的,不能決定逮捕;如果是逮捕後發現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的方式。

經訊問、審查,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認為有逮捕必要,但證據不足的。這是指被羈押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在法定羈押期限內無法收集到相應證據,但需要繼續收集證據的情形。

6.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偵查、起訴、壹審、二審的法定期限內結案,采取取保候審的方式不具有社會危險性。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第七款規定,犯罪嫌疑人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以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可以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項、第七項,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審查的,移送起訴的,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審查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公安部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累犯、犯罪集團主犯、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和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三十八條規定,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這是對取保候審人員活動區域的限制。如有正當理由離開,必須經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批準。執行機關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之前,應當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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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的同意。(二)提審時及時到場。取保候審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隨叫隨到。(3)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利用自己的自由幹擾證人作證,如威脅、毆打、打擊報復有關證人或誘導證人作偽證等。(四)不得偽造、毀滅證據或者串通。即取保候審人員不得利用不被羈押的便利,與其他同案被告人結成攻守同盟,統壹口徑,隱匿、銷毀、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已經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根據不同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第五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五十壹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分別處理......>;& gt

問題6:壹張表就能了解哪些疾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問題7:目前判定罪犯是否患有嚴重疾病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只需要使用省級指定醫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即可。

問題8:可以取保候審的條件包括患有嚴重疾病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在不造成社會危險性的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問題9:生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嗎?申請湖北李群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的實習生葉奔回答: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制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如果妳父親符合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通過合法途徑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湖北李群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的實習生葉奔回答提醒:

取保候審有擔保人和保證金兩種方式,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問題10:犯人有哪些疾病可以取保候審?簡單來說,如果他們犯了對在押人員有傳染性的案件,肯定會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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