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壹、刑事案件何時聘請辯護律師
1、刑事案件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聘請辯護律師,當事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委托辯護的時間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委托辯護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的告知義務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刑事案件中的辯護律師可以做什麽
刑事案件中的辯護律師可以做下列事情:
1、從實體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2、從程序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幫助。包括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有關法律問題;
4、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寫有關文書,案件宣判後,應當了解被告人的態度,征求其對判決的意見以及是否提起上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