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沈陽劉墉在同壹個案件中被判了多長時間?

沈陽劉墉在同壹個案件中被判了多長時間?

劉勇的主要犯罪事實

1.組織、領導、參加、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1995年底,組織百佳連鎖店時,占用了雙興購物中心。

2.1997年4月,夥同他人毆打、刺傷壹人。

3.1997年8月,帶領人毆打沈陽盛京酒店經理翁玉珠。

4.1997年秋,指使手下毆打賣煙人李玲等人。

5.1998年2月25日,指使宋劍飛等人砍死盛京賓館總經理劉燕等3人。

6.1998年4月20日,在壹家迪廳跳舞,和保安打架。

7.1998年5月指使宋劍飛等人劃傷劉誌蘭地攤服裝,打碎試衣鏡。

8.1998年9月,指使宋劍飛等人毆打周偉傑。

9.1998 10,指示他的人去打煙草商劉木林。

他指示手下打敗煙草商葛亮。

11.1998 10.30因爭執,指使手下刺死周剛。

12.1998 165438+10月,因與他人發生沖突,用手槍向酒店天花板開槍。

10月,李君妍被人用手槍打傷。

14.1999 65438+10月,率領部下大砍孫巖。15.1999四月,指示部下搗毀中街藥店。

他的手下把煙草商王打死了。

17.2000年5月15日,指使宋劍飛等人砍傷算命先生崔巖。

最後18.1997,送給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實3萬塊錢。1997年3月65438+20萬人民幣。

19.送給沈陽市和平區勞動局副局長高明賢6萬元;給導演淩2萬元。

20.65438+1999年5月送給和平區勞動局局長蔣新本,65438+萬元。

從21.1998到1999,給了馬向東4萬美元。

22.向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營業部副經理楊利偉贈送港幣5萬元、美元5,000元的禮品。

23.送給沈陽市中心醫院副院長壹部三星800手機,美金2萬,人民幣3萬。

第二,故意傷害罪。

1.1989 9月11,帶領宋劍飛等人毆打寧勇。2.1991 7月,時裝店老板童俊森被火槍打傷。3.1992年7月,唆使部下射殺孫。4.1992 10,帶領部下砍張並打傷壹名警察。

第三,非法持有槍支罪。

非法持有清華牌小口徑運動手槍壹支,小口徑運動子彈八發。根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年8月15號判決書

時代商報:劉湧案的全部故事

劉勇,10月30日出生於遼寧沈陽,原沈陽嘉陽集團董事長。2000年7月11被沈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經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10。

在劉湧案壹審、二審過程中,法院查明,劉勇及其犯罪團夥故意傷害行為可追溯至1989年9月11日。劉勇懷疑當時的女友與第二屆全國青運會演唱大會主題曲的演員寧勇關系曖昧,於是夥同宋劍飛等人毆打寧勇,導致其脾臟破裂,被摘除。柳永之後

涉嫌故意傷害案件有1991的童俊森7月傷害案、1992的孫7月傷害案、1992的沈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派出所副所長劉6月用獵槍打傷案。如果說在1995之前,劉勇壹夥的犯罪行為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罪上,但在1995之後,劉勇被提起公訴的另壹個罪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所涉及的情節和行為陸續出現。

據公訴機關調查,1995年9月、10月,劉勇開設百佳超市占據中街沈陽雙興購物中心,指使打手毆打購物中心經理吳某,隨後對吳佳進行威脅、騷擾,迫使吳某將裝修200多萬元的470平方米門面房“轉租”給他。後劉勇又向他人勒索25萬元,並拿出5萬元給吳某作為賠償;

1997年秋,為壟斷卷煙市場,劉勇指使打手將店主李、張打傷,砸碎路面;

1998年5月,劉勇指使宋劍飛等三人在沈陽春天休閑廣場砸斷兩條鋪面。

1998 6月11日,劉勇的打手在他的授意下,毆打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遼寧省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工作人員3人,打傷其中2人;

1999年5月,劉勇取得沈陽中街部分商業開發權後,采用暴力手段強行拆除。他還指使擊打藏刀、長矛等兇器,在光天化日之下砸毀藥店,砍傷值班經理和幾名員工;

1999 10由於雲霧山卷煙銷售情況不佳,劉勇指示程健去市場檢查並“清理”銷售類似卷煙的商家。10、15日,宋劍飛等人毆打雲霧山香煙老板王,致王右肺門破裂、右心房破裂、急性失血。

  • 上一篇:非法經營案件:刑辯律師如何推翻公訴機關的鑒定
  • 下一篇: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員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