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梁犯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5年5月27日,梁被帶上了審判臺。從開庭到這個判決用了26個月。為什麽過了這麽久才嘗試《惠王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對梁的審判用了26個月,這應該主要是由於兩個原因:案件的復雜性和新的罪行。
梁被媒體稱為“色情大亨”,引起廣泛關註,並在2014東莞掃黃風暴中。
2014年2月,央視曝光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有裸舞比賽並提供賣淫服務,東莞掃黃風暴隨即展開。
記者當時調查發現,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為梁,梁還有中原石油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人大代表等多個身份。在2008年的胡潤百富榜中,梁以20億元的個人財富位列第406位。
兩個月後,2014年4月14日,梁被罷免人大代表職務,並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拘留。
2065438+2005年5月27日,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開庭審理,梁等47人被推上審判席。
檢方指控,2004年以來,太子酒店桑拿中心逐步發展成為提供賣淫活動的場所,組織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100余名桑拿技術人員從事賣淫活動。2065,438+001871,違法所得達48699867。
每年組織賣淫超過65438萬次。洪道德表示,檢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足以說明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案情復雜。
2015庭審中,檢方指控梁等47人涉嫌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幫助毀滅證據罪三項罪名。
判決書顯示,梁犯有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認為,這表明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司法機關發現了梁的新罪行。除了組織賣淫,還有串通投標、行賄等其他犯罪。
那麽梁到底與誰串通投標,向誰行賄呢?
梁與廣東省原副省長劉誌庚等落馬官員私交甚篤。
劉誌庚在東莞工作7年,歷任市長、市委書記,被指是東莞色情業的“保護傘”。據悉,他私下稱“惠親王”為“兄弟”。
圖為2010,10,時任東莞書記的劉誌庚會見東莞十大慈善家梁。
2008年,梁個人財富從654.38+0億元增長到20億元,富豪榜排名從654位上升到406位。據了解,梁當年個人資產翻番的主要原因是他從石油投資中獲得了巨額利潤。
早在1998,梁就已經涉足石油行業。當年,中原石油在香港註冊成立,梁任董事長。此後,梁發展成為“石油大亨”,在國內投資油井,在海外擁有65,438+00口油井。
此外,在庭審中,梁不認罪,否認了檢方的指控。
據悉,在庭審中,梁否認自己是太子酒店的老板,不知道自己持有多少酒店股份。盡管多名酒店高管作證稱他負責酒店管理,但他仍辯稱自己沒有時間管理酒店,因為酒店需要職業經理人。“妳用錢和智慧都管理不了。”
梁還辯稱,自己壹直以為酒店做的是正規的按摩、理療等業務,直到央視曝光才知道酒店涉黃。“央視不會說假話。”他表示,得知酒店涉黃感到痛心,並嚴厲批評桑拿部領導。“妳幹了這種事,很影響公司形象。”
多名出庭的酒店員工作證稱,梁不僅明知酒店涉黃,還在央視曝光後“指使”員工銷毀證據。
洪道德說,如果被告拒不認罪,法庭調查時間壹般會相對延長,這也是判決耗時26個月的原因之壹。但即使被告人壹直不認罪,依法也可以零口供判刑。《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沒有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
實施犯罪事實需要壹定的時間,在法律面前是逃不掉罪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