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傑律師,法學碩士,四川大學二級律師,歷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壹、十二屆委員會委員,民進四川省委常委,公安部特邀監察員,四川省公安廳特邀監察員,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四川省知識分子協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獻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法學會理事、四川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四川省審計廳特約審計員、四川師範大學兼職教授、西南民族大學客座教授、四川省審計學會會員
中文名:石傑。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四川資陽
出生日期:1964-01-16。
職業:律師
畢業學校:四川大學
代表作:青年鑄造忠誠
性別:男
基本信息
角色表演
2001,獲得首屆“四川優秀青年衛士”稱號;
2002年獲得第三屆“中國優秀青年辯護人”稱號,成為中國律師行業首次獲此殊榮的兩位代表之壹。他受到了當時的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羅幹和司法部長張的親切接見。同年被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司法廳聯合授予“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5年從全國654.38+0.2萬律師中脫穎而出,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全國優秀律師”榮譽稱號。
2006年被列為四川省委直接聯系的首批136高層次人才。5438年6月+2007年10月,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稱號。
2011由全國普法辦公室和中央電視臺聯合評選並榮獲2011年度“12.4年度法律人物”稱號;
20111 2月,石傑律師被四川省司法廳授予二等功。
2012至10,石傑提交的《關於推進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建議》提案被評為十壹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優秀提案。2012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方圓法學》雜誌評選為“法制年度十大精英律師”。
20114年10月被統戰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授予“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榮譽稱號。
重大事件紀事
2001,石傑律師入選中國最權威的雜誌《中國律師》主編的《尋找著名律師》壹書。
2002年,石傑律師作為中國僅有的兩位律師之壹,入選共青團中央、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12部委主編的《青春鑄就忠誠》壹書。
2003年2月,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報主辦的《法律服務時報》用兩個整版的篇幅詳細報道了他的事跡。
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發生後,律師石傑勇挑重擔,壹頭紮進抗震救災的洪流中,積極向災區捐款捐物,積極參與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積極參與災後法律問題的研究。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並分別受到了民進中央、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四川省委統戰部、四川省委紀委、四川省的監督。
2009年,石傑提交的《關於建立網上舉報長效機制的建議》提案得到了中央紀委、監察部的積極響應,並於2009年6月28日開通了全國統壹的紀檢監察舉報網站,建立了統壹的訪問門戶頁面。
2010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石傑律師提交的《關於新增危險駕駛罪的建議》議案,並積極采納。目前,“危險駕駛罪”已經正式納入刑法修正案八,並於5月11日正式實施。
2010年7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法制日報》主辦的國內唯壹財經法律新聞月刊《法律人》法律精英版介紹了石傑的《如何維護律師形象》。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學會副主編劉桂明在采訪中評論說。
2012律師石傑針對酒後駕車這壹社會現象,提交了《將酒後駕車入罪》的提案。後來國務院通過了《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明確要求嚴厲打擊整治酒駕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公安部要求建立查嚴控毒駕工作機制,重點查處清理毒駕,加大對吸毒後違法駕駛的查處力度。
2014年,石傑提交的《關於改革機動車年檢制度的提案》建議,七座以下私家車免年檢。隨後,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18非營運汽車自2014年9月起六年免檢。
2065438+2005年5月28日,全國政協委員、著名律師石傑做客《法制報告節目》,與觀眾暢聊《速度與危險》。
2005年9月1,2065438,華西報做了“成都律師入獄五年提案”的報道——專訪“三超”發起人、全國政協委員石傑律師。2015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簡稱“刑九”)通過,將於20111年8月29日正式實施。為了這壹天的到來,石傑律師已經連續五年向全國人大提交“超員、超限、超速”的建議。
2015 10 19,石傑、石傑律師指出“執行是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關鍵”。
從2013到10,每兩周壹次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於主持的“雙周協商座談會”,這個在文革後淡出的“參政議政”的重要渠道,重新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截至目前,石傑律師已連續四次受邀參加雙周協商座談會,就深化改革、以法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免責法律制度、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讓法官成為法院最大的官等議題發言,受到了於院長的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