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和處理司法事務;協調本院各部門的工作;負責黨組會議、院務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
2.政治部
負責法院幹部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協助管理法院的機構設置;負責考試、調配、考核、獎懲、培訓、任免、工資福利、退休和法官警銜、司法警察警銜等職稱評定和管理。
3.立案庭
依法辦理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再審案件的審查、登記、立案;依法收取訴訟費,辦理當事人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的審批手續;審查處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處理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做好與相關人民調解組織的訴訟調解對接工作。
4.刑事審判第壹庭
審判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侵犯財產、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貪汙賄賂、瀆職等第壹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事項。
5.刑事審判第二庭
審判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侵犯財產、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貪汙賄賂、瀆職等第壹審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事項。
6.民事審判第壹庭
依法審理金融借款合同、交通事故賠償、企業破產、勞動爭議等民事案件。
7.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理金融借款合同、交通事故賠償、企業破產、勞動爭議等民事案件。
8.行政法庭
審理土地、公安、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等第壹審行政案件。依法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
9、審判監督法庭
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各類案件;負責試驗管理。
10,執行法院
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執行依法需要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11,執行壹庭
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執行依法需要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12,第二執行法院
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執行依法需要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法警大隊13
負責刑事押解、值班法庭、羈押、民事服務、協助訴訟保全、執行、安全保衛和值班巡查等司法警察工作;配合執行法院和相關法院開展相關事宜;負責我院機關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14,司法技術援助辦公室
負責審判執行過程中司法鑒定的審核咨詢,鑒定、評估、拍賣等司法鑒定的對外委托業務。
15,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制定和完善廉政制度,檢查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政制度的情況;受理對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查處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違反審判紀律、執行紀律和其他紀律的行為。
河間市人民法院官網-河間市法院各部門職能